缺陷消费品召回是项好制度
2019-11-29 09:37:18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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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消费品召回是项好制度
在实地走访企业、消费者、市场监管局和行业协会等,对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做了全面了解之后,记者有一个强烈的感受,那就是,缺陷消费品召回是一项好制度。
这一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研判和技术监管,体现了行政引导、企业主导、消费者参与、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的质量共治理念。
这一制度把政府质量监管与治理从强制标准桎梏中解脱了出来。原来政府质量监管主要方式就是抽检产品,依据标准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再依据法律处罚。强制性标准是监管前提,没有标准就无法判定产品合格与否,标准一般来说都是滞后于市场创新,市场上大量流通的新产品自然也就无法实施监管。缺陷召回制度中,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研判则不限于本国的强制标准,无论是国外的标准,还是非标方法,只要能发现“不合理的危险”是真实存在的,都可以运用起来。
这一制度把质量监管和治理贯彻到了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以前质量监督发现不合格产品,仅仅对企业进行处罚,消费端不了解,对于流通到消费者手里的不合格产品并没有说法,安全风险没有解除。实施召回制度不仅能消除产品安全隐患,避免了缺陷产品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还能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不断改进产品设计和制造,保障了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这样才真正形成了工作闭环。
我们应该认识到,由于产品设计预见性一定会有局限、使用场景和条件预估不可能穷尽,加之制造、警示标识等等方面可能存在疏忽或瑕疵,所以说缺陷产品的出现是一个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应该做的就是把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起来,不断在实际消费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和风险,及时发现、及时加以改正与提升。做好消费品缺召工作,还需要从法律和制度的顶层做好设计,还需要做到全国一盘棋、一根线,做到督促约束与激励引导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