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座谈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

2019-12-24 10:09:04 张珺穜 131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座谈会

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

 

2019年8月8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座谈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主管领导、督察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专项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会议详细分析了各地在督察整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围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十项制度、整改方案制定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培训,明确了督察整改各方面工作的规范化要求,统一了各个整改环节模板范式。衡水市、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介绍了五级签字销号和调度督办的经验做法。

会议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督察办在整改工作中的牵总引领作用,不断加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制度机制建设,严格按要求规范督察整改工作;要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动态管理,跟踪问效,对帐销号,按时限、高质量各项整改任务;要夯实整改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于没有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厘清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追责问责,推动全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会以会代训,时间虽短,收获颇丰。通过参会,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规范了工作程序,统一了工作标准,交流了典型经验,为下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凝聚了思想共识,开拓了工作思路。将结合此次会议精神,认真检视各自工作,找差距、补短板、创经验,合力推动全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再上新台阶。